行政纠纷就地开庭 集中管辖开启巡回模式
近日,楚雄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到集中管辖地禄丰县巡回公开审理一起林权登记行政案件,把法庭搬到了田间地头。
原告禄丰县中村乡河西村委会团结一组四个村民小组村民认为,根据禄丰县人民政府原来颁发的山林所有权证,位于锅底塘范围内的“老尖山”属于团结一组、团结二组、上村一组、上村二组共有,但在2007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禄丰县人民政府将前述“老尖山”的林地权登记在禄丰县中村乡河西村委会山后村民一组、二组名下。因此,请求撤销禄丰县人民政府向第三人山后村民一组、后村二组颁发林权证。
庭审中,法官充分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意见,明确了争议焦点,引导双方围绕被诉行政行为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各方当事人结合庭审查明的事实和争议焦点进行了最后陈述。庭审结束后,法庭组织各方到林地争议现场进行实地踏查,通过林地现状核实争议林地基本情况,同时,针对村民们提出的问题,法官现场向群众进行行政诉讼普法宣传,让群众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为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楚雄市人民法院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行政案件巡回审判,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