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联合省公安厅赴临沧市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联合督导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对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联合部署,2023年6月,省水利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召开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动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并印发《关于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云南省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推动解决河湖保护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云南省水安全,2023年8月3-4日,省水利厅与省公安厅组成督导组,赴临沧市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联合督导。
督导组实地查看了云县爱华镇砂石加工场占用水域滩地堆放砂石情况及水利部12314举报平台反馈的云县茂兰镇小定喜采砂场等多个突出问题,并在云县组织召开工作座谈会。
会上,临沧市水务局、云县人民政府分别介绍了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市检察院、公安局,县水务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分别发言。
督导组指出:临沧市水务局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力度和成效不够明显。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责任,严厉打击涉河违法犯罪,推动解决河湖保护突出问题。
督导组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是推动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水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水利部门要扛起河湖管理保护的政治责任,加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衔接,严厉打击涉河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要认真排查问题线索,加强案件查处。认真排查涉水案件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对重大案件要联合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从严查处;要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实现打击一个、震慑一批的效果。三是要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市、县水利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同时依法查处非法采砂,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四是要加快工作进度,认真做好河湖遥感图斑复核反馈问题整改。市、县水利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指导意见的要求,推动问题整改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