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云德主持召开怒江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21年11月14日,怒江州委书记、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主任纳云德主持召开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立法为民,扎实推进法治怒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奋力谱写法治怒江建设新篇章。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法治怒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怒江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认真履行好新时代法治建设的职责使命,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州全过程,开创怒江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会议强调,要强化立法的针对性、实用性,坚持立法为民,突出服务改革发展,高质量推进地方立法,为推进怒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各级政府工作的法治化水平。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质量和效率。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全面开启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让群众更多参与法治、感受法治、享受法治。要找准法治服务和保障怒江实现“两区一胜地”的切入点,更好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会议要求,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州的领导,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领域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州长、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副主任李文辉,州委副书记、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副主任张晓鸣出席会议。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州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