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司法局:“七抓七促”刑罚执行
昌宁县司法局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等工作,以务实担当的工作作风、抓铁有痕的精神劲头,下真功夫、苦功夫和实功夫,依法从严从实开展社区矫正领域刑罚执行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现代化水平,真正做到为人民群众站好岗、履好职、尽好责,为社会新增一片和谐“绿叶”,当好平安、法治昌宁的忠诚“守护者”。
抓作风转变,促责任落实
全面对标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的新要求、新标准,认真查找社区矫正干部队伍在思想认识、工作措施、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敢于较真碰硬、揭短亮丑,对2009年以来的2195件社区矫正案件、215件“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自查,全面查找程序违法、脱管漏管、档案管理不规范以及违法违规办理“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线索,共排查出各类问题642件,已整改642件。
抓制度建设,促规范管理
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分析研究传统管理模式下存在的风险和漏洞,认真排查梳理工作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清单式“废改立”为形式,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全面修订原有的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使之与时俱进、依法依规、科学有效。新制定和修改完善《昌宁县社区矫正工作会商制度》《昌宁县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制度》《昌宁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15项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为依法从严从实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科学有效加强社区矫正干部队伍管理提供了制度遵循,全面开启了制度完善、管理有序的社区矫正新时代。
抓隐患排查,促风险管控
按照“一月一排查、一月一汇总、一月一研判”的工作原则,通过“所(司法所)排查、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汇总、局(司法局)研判、会(社区矫正委员会)定性”的四步工作法,每月开展1次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及分析研判,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发现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营造全新、积极、主动的社区矫正工作氛围。对分析出来的风险隐患实行限时挂牌督办制度,第一时间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逐一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销号整改,严禁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严防社区矫正对象二次危害社会,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抓心理矫正,促健康改造
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的制度优势,注重增强服务质量,提高执法水平,探索“严管厚爱、宽严相济、人性关怀”的刑罚执行方式,按照“还社会一个健康人”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创新教育改造方法,注重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健康关怀。全面实行分类管理和个别矫正的监管方式,对家庭情况特殊,有心理健康障碍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施矫,提高教育矫治效果,受到一致好评。
抓联合执法,促矫治质量
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部署,在省司法厅派驻保山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队及有关监狱警察的关心指导下,全力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实现监禁与非监禁刑罚执行衔接互动、优势互补,不断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取得了明显的刑罚执行效果。
抓日常监管,促社会稳定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扎实做好调查评估、交付接收、居住地变更、禁止令执行、请销假审批、矫正实施、奖惩收监和矫正解除等法定职责。全面落实“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管理制度,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针对执法不严、措施不力、效率不高的问题,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加大刑罚执行力度,提升教育矫治效果。抓素质提升,促回归社会
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股及13个基层司法所精心谋划,科学实施,每年从农业、林业等部门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无偿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种植、养殖、茶园、桑园管理等农业技术培训,全面提高其创业就业技能,促使他们安心乐业,重拾生活的信心,尽快回归社会,重塑健康向上的美好人生。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307人,累计解除2087人,在册220人,无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社区矫正形势安全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