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出台 打造高效亲清政商环境
日前,东川印发、出台的《东川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从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市场监管、法治环境等方面给企业送出了一份政策“大礼包”,切实优化全区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
《东川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是东川区优化营商环境的纲领性文件,十二条措施从建立亲清政商服务员制度,深化行业许可“一证化”改革等十二个方面规划出了和谐政企关系的深改蓝图。
在“建立亲清政商服务员制度”方面
首推“企业吹哨,干部报到”服务,建立县处级、科级、股级干部三级联系服务企业全覆盖工作机制,形成三级联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必到、随喊随到”,为企业协调解决各类事务、开展信息沟通交流、政策解答和项目落地推进等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
在深化行业许可“一证化”改革上
从群众和企业办事角度界定“一件事情”,整合从事一个行业经营所需办理的多个许可事项,以餐饮行业、娱乐行业、印刷经营行业等4个老百姓关心的跨科室审批的热点行业为切入点,实行“一单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勘查”“一科办结”“一证覆盖”“一档归并”模式,做到行业许可“一证一行业,一章全覆盖”,实现“一件事情”全流程“最多跑一次”。
在做实行政审批、投资服务和政务服务“三个平台”上
成立区行政审批局,首批将全区除区公安局和区自然资源局外的5个部门行使的7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局,建立统一、高效、快捷、便民的行政审批新体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健全投资服务体系,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分别成立投资服务中心、服务站及服务代办点,充实投资服务体系代办员队伍,为企业和项目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代办服务。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在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设立东川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设立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设立为民服务站,负责为投资者、居民群众办理涉及的行政审批申报及相关工作。
在建立“容缺受理”机制上
对具备基本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合法、安全、环保”要求,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由审批服务窗口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按照正常审批服务流程办理。在承诺时限内,服务对象补齐补正所有欠缺材料后,予以正常办结。
在推行“不见面审批”上
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支撑,加强审批部门间的协作交流,通过网络互通、数据互享、平台互联,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完善“网上办、联合评、集中审、容缺批、快递送、一号答、不见面”审批服务模式,推动“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成为常态化。企业向行政审批部门提交的请示事项,超过7个工作日无批复或无答复的,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视为审批通过,告知下一单位手续正在办理中,并按程序进行后续审批。
在强力推动“3550”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方面
推行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升审批效率。“3”个工作日内完成新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申领税务发票等办理事项。“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5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业建设项目立项及用地规划许可审批手续。提前介入联合预审,坚持“提前介入、平行推进、及时转化”的原则,做到“一窗收件、分发各家、集成服务、部门联审、一站办结”。
在设立“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区上
在区政务服务大厅及建立自助服务区,提供7×24小时“不打烊”自动服务区,依托智能化自助政务服务一体机,为群众提供包括证明类打印、自助申报、公共服务等服务,助推办事群众和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双向减负”,最大限度方便办事群众,提升办事效率。
在深入开展“三度”测评方面
坚持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建立科学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聚焦企业开办、办理施工许可、融资信贷、税费缴纳、政府采购、社会服务、劳动力市场监督等方面,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服务态度、工作力度、办事满意度测评工作,通过评价倒逼全区各级各部门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
在强化要素保障服务上
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要素保障服务领导小组,围绕“马上办、办就办好”的要求,切实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要素制约问题,推动项目建设提速提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梳理要素需求、时限及要素分配预算,及时召开要素保障会议,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困难。区金融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融资难题,争取更多中小微企业获取贷款风险补偿金支持。
在提供法治保障上
强化法治保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业垄断和各类侵权及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
在坚持以作风攻坚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方面
建立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责任追溯制度,全过程跟踪招商项目进度,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督,严肃查处“红顶中介”“吃拿卡要”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建立公职人员“污点”记录惩戒机制,对在服务企业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经纪委监委查实后,除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外,第一时间调离所在岗位,组织人事部门五年内不得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
在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负责者撑腰鼓劲上
对党员干部因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出于公心造成的无心之失,如未造成严重影响与后果,要充分发挥容错纠错机制,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