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意见》,健全完善文山州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提升依法解决信访问题质和效,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18年9月30日,我州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办发〔2018〕63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4个方面17条具体工作要求,对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信访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解决信访问题、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一是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信访工作依法依规运行,群众信访权利得到依法保护,群众依法信访理念得到社会普遍认同。二是进一步理顺整合乡镇综治维稳、司法、信访、治保、人民调解等力量,强化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充分运用好云南省信访信息系统,实现“前台一个窗口、后台一体运行”目标,切实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三是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分类处理”的原则,依据事权和职能压实信访事项处理的主体责任,确保群众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得到及时回应。四是依法加大对在信访活动中或以信访为名实施的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置和曝光力度。五是严格执行《文山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符合追究情形的,应按相应方式、程序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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